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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颁新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六种行为可能致信用降级

来源:中山日报

 

9月10日起,中山将按照新的《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对建设工程企业进行管理,其中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存在以下六种不良行为的,将在一年内信用等级降为D级。信用降为D级意味着将暂停该企业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业务。

这六种行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中山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省级政府、国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市级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擅自转包、分包,转委托的;伪造房屋安全鉴定数据,出具虚假鉴定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经查实采取不正当手段和采用恶意压价,破坏市场秩序的;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逾期不整改,被再次责令整改后,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市住建局对《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进行修订,从9月10日起施行。

除了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为,市住建局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也进行了修订。其中,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存在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或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直接扣除51分诚信分;起重设备的产权单位如果出租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设备、出租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将扣除41分诚信分。